在宽广水果王国中,我最喜欢的非
草莓莫属了.
今天早晨,妈妈从市场上买来一袋
草莓,又大又红,上面还带着经营的露珠,谁见了都会垂延三尺.我迫不及待的把
草莓到入碗中,洗干后,把水沥干,加入白糖,便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.
草莓是一种寄根的植物,它的花是白色的,叶子是椭圆行的,边上有锯齿状。
草莓刚长出来时是绿色的,在它的藤你不仔细找,可能还找不到呢。一天天过去了,它逐渐变成半绿半红,好像是一个双面人。最后它变成了红通通的,仿佛是一个小娃娃红通通的小脸蛋。
它是椭圆形的,有鸡心那么大,头上还戴着一顶小帽子。身上还长了芝麻粒似的小籽,上面还长着小毛,密密麻麻地长在草莓身上。从中间切开一看:一半草莓就好像一艘远洋舰,小籽就仿佛士兵,它们排着整齐的队伍整装待发,随时准备出发。
当你站在草莓摊边上时,一股芳香就会钻到你的鼻孔里,让你垂延三尺。
一颗不熟的草莓颜色鲜艳,但是,只要放到嘴里一咬,一股酸味会把牙酸倒。半熟的草莓放到嘴里,一咬,又酸又甜的汁进到嘴里,很有滋味,熟透的草莓不仅外表鲜艳,咬一口像蜜一样的汁跑进嘴里,让人百吃不厌。草莓春天开花,花心长着很多雌蕊,雌蕊又变成了瘦果,慢慢地瘦果变成了果实。
草莓好吃得不能在好吃了,我爱草莓,更爱吃那美味可口的草莓了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