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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拿来!”老师瞪着我说。看来这次老师真生气了。见我没有拿出书的意思,他又催了一遍:“听见没有?把书拿出来!”我无奈地从书桌里拿出《红楼梦》,不情愿地递给老师。老师接过书,扔下一句话:“下课后,来我办公室一趟。”
下课了,我怀着忐忑的心情走向办公室,心想:这次又要挨批了。老师曾在班会上再三强调不准在学习时间看课外书,我们当时问:“名著也不能看吗?”老师说:“名著也不行,学习时间只能看课本或做作业。”随后他又说:“如果谁违反这条规定,不仅课外书会被没收,还要写检讨。大家没有意见吧?”谁说没意见!我们都很气愤,可谁也没有胆量说出来,只在心里嘀咕。我本来就喜欢看课外书,这条规定对我简直太“残酷”了,我甚至觉得这是秦朝“焚书坑儒”的现代版。
有时我实在经不住课外书的诱惑,便在自习课上,把书夹在课本里偷偷地看,可每次都逃不过老师锐利的眼睛,总被逮个正着。每到这时,我都很惭愧,好像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一样。
第一次被抓,在我的多次乞求下,老师念我是初犯,就把书还给了我。
第二次被抓,我就没有第一次那样的运气了。结果,书被老师没收了。
第三次被抓,我更惨了,不仅被没收了书,还写了检讨。
每次被抓后,我都告诫自己不要再在学习时间看课外书了,还为此列出了种.种害处:看课外书浪费时间,看课外书违反纪律,看课外书耽误学习,等等。可过了一段时间,我就忍不住了。自习课做完作业后,还有一段时间,我以前经常是看课外书度过这段时间的。现在课外书不能看了,我觉得无事可做,感到无聊透顶。于是,我怀着侥幸的心理再一次翻开了课外书。可现实就是这样残酷,我又被抓住了!
这是第四次了,我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?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进了办公室……